强化我国与东盟、中东地区等市场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合作,可以为深化区域建设带来多赢局面。建议——
一、就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标准和认证规则达成协议。一方面推动与东盟、中东地区建立统一标准,同时就中国与东盟、中东市场的新能源汽车贸易订立双边标准。
二、协调区域资源,加快在相关市场建立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国家可通过协助我国企业加快在东盟、中东地区成立海外生产基地等举措,带动该区域建设全面和深层次合作。
三、培养熟悉东盟市场的人才。探讨以补贴形式鼓励我国企业积极培养海外经营人才,进一步扩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影响力和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