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香港与内地在跨境要素流动方面仍然面临不少阻碍,开发北部都会区的工作进程亦有进一步提速的压力。建议:一、为配合香港北部都会区的建设和产业发展所需,特区政府积极从内地“抢人才”和输入人力,依托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优质生活圈来改善对外来人员的生活配套支持。二、中央可支持深港两地的海关参照“AEO”模式管理北部都会区注册的优质企业,执行最低限度的海关监管。三、中央可研究引入“预先自由贸易协议区”的概念,让更多香港制造的商品获得零关税的优惠进入内地市场。四、北部都会区还可引入优于“CEPA”的安排,为港商拓展内销提供更大的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卢金荣
汕头经济特区因侨而立、因侨而兴,在现代化进程中取得显著成绩,但经济特区的试验平台和重要窗口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支持汕头做好“侨”的文章、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的一揽子政策。特别是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实行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特定范围经认定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以及在汕头经济特区创业就业的华侨,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注册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重点行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建议国家在税收优惠、重大产业项目、财力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等方面向汕头经济特区倾斜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周厚立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议国家支持四川等清洁能源优势突出的地区,探索建立制造业绿色低碳先行区。建议:一、四川进一步优化水电、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等多元互补的绿色电源电网体系建设,支持在川大型水电站增加留川电量。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支持四川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在四川设立碳中和中心,指导帮助四川工业企业进行碳足迹认证、开展碳交易。四、建议教育部、生态环境部指导四川高等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加大绿色低碳相关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建立制造业绿色低碳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谢商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广大企业家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要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广大企业家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为点燃民营经济的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更加有力地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一、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以有力的法律制度,提振民营经济和市场信心,让广大民营企业家能切实放下包袱去干,放开手脚去闯。二、积极引导和吸纳更多优秀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持续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扩大沟通交流和借力发展的平台。三、研究实施更多“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政务改革,让企业感受到最大程度便利。以思想沁润点燃民营企业家精神,增强民营企业家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
——全国政协委员郁瑞芬
根据《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备忘录》,京港两地携手开启了“昌平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议:一、借鉴香港咨委会运作机制,参照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模式,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成立北京昌平京港合作发展咨询委员会,统筹研究配套政策,推动昌平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建设。二、北京市政府将“昌平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北京市重点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在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北京市出台人才配套政策,促进京港两地人才流动,完善人才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使在京港人在就业、教育、医疗、生活消费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
——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