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路强
“长期以来,在干部调动、挂职交流、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工作中,往往将报考者的年龄限定在35岁。”35岁这道坎,堵住了很多人才流动的出路,特别是对公务员队伍的成长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陕西省榆林市政协在社情民意信息中呼吁:不应让35岁成为人才流动迈不过的坎。
榆林市政协表示,公务员遴选是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有助于解决党政干部队伍来源单一、素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成为部分干部返乡、夫妻团聚的途径,但大部分地区对公务员遴选都设置了不超过35岁的“硬杠杠”;对基层公务员来说,不仅要面对“35岁以下”的遴选“门槛”,还要完成“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相关要求,如果一个人超过30岁才成为基层公务员,基本就与遴选无缘。
“在这场‘选人’与‘留人’的博弈中,受伤的不仅有基层公务员,也有基层单位。”榆林市政协认为,为跨过35岁遴选这道坎,一些新入职的基层公务员根本沉不下心工作,在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之前,就早早把重心放在了遴选备考上,担心万一没考上就会被“35岁”年龄限制,以后就更难有机会,导致优秀、年轻的基层干部经常在刚满最低服务年限,就参加考试离开本单位,使基层单位出现干部青黄不接、经验不足的情况。
榆林市政协认为,将35岁以上的基层干部“一刀切”拒之于流动门外,难言合理。近年来,中央大力倡导要努力选好干部用好人、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选贤任能“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四个不唯要求,正在为新时代的干部选拔工作指明方向。为此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在开展遴选工作时,更好地把“不唯年龄”要求落到实处,选好干部用好人;同时,也为社会招聘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就业“年龄门槛”限制,作出调整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