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涉及财政的意见建议作回应。
一、关于委员提出的“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建议。财政部将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保障力度。同时,积极拓宽投入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二、关于委员提出的“多渠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议。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计划每年扶持约2万个村,到2022年累计扶持约10万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受益。
三、关于委员提出的“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解决乡村经营主体融资难”建议。财政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我们将继续加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力度,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更好服务供应链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解决乡村金融主体融资难问题。
委员们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少峰:
关于以就业引领脱贫县可持续发展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虑如下:一是制定实施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文件,明确延续保留、调整优化、拓展延伸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二是强化劳务协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务工增收。三是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技工院校,培育一批劳务技能品牌,打造一批技能大师。四是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创业,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
关于西部地区人才建设问题,一是健全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示范活动,并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二是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倾斜政策。指导有关地方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放宽一允许”招聘倾斜政策。三是在中西部县以下地区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适度扩大实施范围。
关于稳定村医队伍问题,一是落实倾斜政策,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乡村医生。二是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行实施“县管乡用”和“乡管村用”政策,安排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三是指导各地落实中央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四是乡村医生可根据就业状态,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
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在几方面推进解决。
聘用机制方面,《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实行“乡聘村用”。我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在县域卫生人才编制总量内,统筹部分编制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对无法纳入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劳动合同管理。
养老保障方面,鼓励、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村医养老待遇。对于在岗村医,一些地方(如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已将村医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于离岗老年村医,多数地方采用定额补助或根据服务年限给予年资补助的方式提高养老待遇,并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同步调整。
防范职业风险方面,协调推动地方在乡村一体化框架下,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参加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责任险。地方也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培训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在岗村医服务水平。同时,将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推进远程医疗进一步向乡、村延伸覆盖。
关于乡村医疗智能化工作。2019年,国家卫健委在河北等9省(区)27县(市、区)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基层辅助应用试点工作,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主动干预,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下一步,卫健委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学人工智能基层辅助应用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偏远乡村医疗水平。
■ 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王正谱:
关于生态扶贫,脱贫攻坚期间国家乡村振兴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通过推进生态补偿、国土绿化,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措施来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在一个战场上打赢两场战役。近日,国家林草局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部署。下一步,国家层面还将制定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政策文件,对委员提出的“在脱贫地区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相关建议,将认真研究吸收。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全国工商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正在谋划接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准备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搭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平台。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总结完善各地经验做法,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完善监测体系,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提出要求。下一步将指导和督促各省区市落实监测帮扶要求,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层面国家发改委、乡村振兴局两家牵头,4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20个部门召开相关会议,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各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