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一时期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适应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成为统一战线的两大任务。
“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和确立
1981年7月18日,人民大会堂福建厅。香港《明报》社长查良镛带着妻子和一对子女,受邀接受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的会见。会谈中,两人如故人,谈笑间常有“英雄所见略同”的火花闪现。
“这次会议国内外的反应很好,全会通过的决议实事求是,公正地从政治上解决了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会见中,查良镛向邓小平反馈了香港爱国人士对这次会谈前一个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及会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反应。《决议》中明确指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自这次会议起,中共中央由文化大革命以来使用多年的“革命统一战线”转而首提“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
由“革命统一战线”转提“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按照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这不是一般名称的变动,而是反映了国内当时阶级状况和整个形势的根本变化。
按照《决议》新时期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切爱国者(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非常广泛的联盟。它除了社会主义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外,还包括一切热爱祖国、赞成祖国统一的人,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也要团结。
1982年12月,爱国统一战线的称谓、性质和作用被写进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指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在同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中,又开宗明义地对“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行明确表述,并申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1986年11月召开的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对统一战线的两个范围联盟进一步明确:一个是由大陆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整体。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确立,得到海内外中华儿女广泛认同,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团结振兴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面具有巨大凝聚力、感召力的旗帜。
新时期统一战线各领域方针政策的确立
“这次会议意义重大,不能因为是中共党内会议,就不提意见。”1981年12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著名民族工商界代表人物、民建发起人之一胡厥文与时任全国工商联主席胡子昂联名致函胡耀邦,向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力量,听取各方面代表人士的意见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等几点意见和建议。
在胡厥文看来,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合作中,应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封信在会上,也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胡耀邦在会议结束时所作的讲话中,专门提到了两位诤友所提的建议,指出二老知无不言提出的好意见,体现了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将十六字并列,明确表述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从党的八大提出的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基本方针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的正式确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深刻内涵,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和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重要准则。
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不仅中国多党合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国统一战线各领域的方针政策都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1984年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基本法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固定下来,实现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化、政策化和法律化的三位一体。
1982年3月31日,以中央文件下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则是中国共产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宗教问题上所做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对宗教问题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阐明了基本立场。
进入新时期,中共中央对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起的作用也给予重新定位。1984年1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的《关于统战部门知识分子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工作任务的意见》中明确:知识分子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三支基本社会力量之一,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知识分子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干部是新时期统战工作对象的10项工作之一,统战部门应该从统一战线工作的角度积极做好这项工作;党对知识分子的工作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抓总,统战部门在知识分子工作上处于配合和协作的地位,主要是做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与此同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也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两大任务之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代替了“解放台湾”的提法,为制定新的对台方针政策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并于1979年元旦发布。为加强对台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现和平统一,1979年12月,中共中央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
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调整极大地调动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港澳台海外同胞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在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兴教办学、智力支边扶贫、开展对外联络等方面,都能看到他们积极参与,把其作为为四化建设知情出力的义不容辞的光荣任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88年底,全国各地民建、工商联共发动会员,自办集体企业1200多个,上缴国家税收7000万元,扩大安置待业青年1.5万人。致公党也积极举办集体企业,安排归侨、侨眷的子女等近2500人就业。
1987年和1988年,民盟两次对全国约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千名知识分子进行抽样调查,分别向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当前知识分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的调查报告》,就知识分子和教育问题大声疾呼。到1987年底,农工党各地组织共建立咨询服务机构227个,完成咨询项目2102项。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积极开展社会办学也成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又一新领域、新途径。据不完全统计,到1988年,各地民革组织和党员兴办了各类业余学校253所,结业学员总数达78万人,在校学员超过20万人。
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区域极不平衡的特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还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开展智力支持和扶贫工作。民进结合自身特色,截至1992年,组织了3500人次深入13个省和自治区的40多个贫困地区,指导技术开发、中小学和幼教师资培训和医卫咨询,直接听课受益者达44万人次。九三学社也发挥自身人才优势,以大西南和长江上游经济开发为重点,多次召开“振兴大西南经济研讨会”。台盟根据自身优势特点,协助台湾中小企业来大陆投资和贸易,协助引进台资实际投资金额达2亿多美元,同时注意了解台资企业的困难和要求,为其排忧解难,并协助当地政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985年10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的全国性为四化建设服务表彰大会,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为四化服务的工作成果和其中表现出的爱国热忱及献身精神得到中共中央的肯定,也激发了各党派和工商联继续参与国家四化建设,适应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承担好为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