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菡娟)近日,《珠江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水利部批复,将作为珠江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划定禁采河段58个,总长度2352.71千米。
《规划》在全面调查评价珠江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现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河势稳定、防洪、供水、通航、生态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充分考虑规划河段来水来沙条件和泥沙补给情况,科学划定采砂分区,提出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明确河道采砂管理及规划实施意见。
规划范围为西江、北江、东江干流中下游重要河段,珠江三角洲及河口,北盘江、黄泥河、曹渡河及都柳江省(自治区)界重点河段,总长度2922千米,涉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自治区)。规划划定禁采河段58个,总长度2352.71千米,划定可采区17个,总面积30.05平方千米,禁采区、可采区以外的河道区域划定为保留区。规划范围内年度采砂控制总量544万吨。
下一步,珠江水利委员会和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水利部批复要求,扎实做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加强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