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慈善周刊

云南孤儿助学向“事实孤儿”拓展

本报讯(记者 郭帅)云南省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2021年利用省级彩票公益金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

资助对象为当年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进行身份认定且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通知》还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拓展资助对象,提高资助标准。

《通知》规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福利机构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各地应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反馈的名单,于资金下拨1个月内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银行账户。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所属民政部门将资金下拨福利机构,福利机构再发给儿童本人。

《通知》还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改变‘不申请不受理’的消极做法,变被动等待申请为主动告知、主动保障。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告知助学相关政策、申请流程、发放方式等,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了解政策,及时申请。”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州(市)级民政部门每年对受助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60%,县级民政部门检查应当做到全覆盖。

2021-08-10 郭帅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0812.html 1 云南孤儿助学向“事实孤儿”拓展 10,812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