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 本报记者 范文杰
“它们随意穿行,钻得巷子,进得小区,无处不去;能载客,能运货,无所不能。甚至速度不亚于机动车,有时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也会在机动车道上跑,无视红灯,恣意横行。”8月3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大对“老头乐”低速四轮电动车治理工作》重点提案的督办现场,第一提案人杨升首先发言。
杨升口中的“老头乐”是三轮或四轮的老年代步车。其低成本、易驾驶,长期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且没有合法“身份”,一直存在安全性差、事故频发、缺乏维权保障和非法运营等治安风险隐患。据公安部交管部门统计,2015年至2019年,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
“‘老头乐’该管管了。”杨升认为,应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低速电动车临时牌照和驾驶证,强制拥有低速四轮电动车的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针对老年人的宣传安全教育。
对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杨升委员的建议,核发电动车临时牌照已经开始行动。目前银川市、石嘴山市已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下一步将推动自治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全区电动车管理工作。
杨升提到,近期,工信部正式公开征求对《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意见,首次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纳入纯电动乘用车范围,并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这意味着‘老头乐’即将有国家标准。”与会人员认为,“安全”是“必需”,但老年人需要代步工具也是“刚需”,因此很难靠一纸禁令就将“老头乐”“紧急刹车”。未来更重要的,还是有关部门要转变思想和观念,以城市治理的思维,完善公共交通,对城市的“毛细血管”层面进行精细化治理和疏导,为民众出行、运输等提供更加便利的替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