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雪
10月29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议题是“提高涉外司法执法质效”。
一场关键词是法的会,3个小时听下来,并不觉得漫长,还能从中获得一些新知。比如:为什么政协委员如此关注涉外执法司法这个事?最高法、司法部、商务部等主要负责同志与政协委员、专家为什么会协商得如此热烈?而你来我往地讨论,往往聚焦的是一个个并不宏大的坎节问题,却让人读到了视野的开放和决策的审慎……可以说,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在涉法的专业问题上体现了专业水平,与此同时,部委主要负责人的回应也体现了同样的专业水平。
水平的体现是会议的衍生品,大家最终是为解决问题而来。
解决问题,先要认识问题——
尽管中国很早就有了法律,但近现代时期一直游离于世界法律体系之外。中国真正走向世界、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是在改革开放这40多年间。在与世界的联系当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纠纷和边界不清晰的地方。处理这些,就需要运用一套相同的规则,采用相同的语言,进而达到沟通、理解、合作、发展的目的。因此,涉外法治工作应运而生。
可以说,涉外执法司法是项年轻的工作,它不仅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之一,同时也从制度上保障了改革开放的进程。但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涉外执法司法工作同样如此。
基于这一认识,时至今日,中国对于改革开放的决心从未改变过。而进入新时代,不仅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时间、空间发生了变化,也意味着改革开放的诉求随之发生了变化——上一个40年,中国改革开放是为了站上世界这个大舞台;今后,中国改革开放是为了走向舞台的中央。
涉外法治工作,就是这样一个观察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短短40多年,我国涉外司法取得的成绩是了不起的,涉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得到加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当前,涉外法治工作新的目标定位,又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对外开放、扩大对外开放、依法对外开放的信心、决心、耐心。这些信心、决心、耐心,也同样体现在委员、专家、部委负责人的发言之中,“更好服务对外开放”“优化外商投资领域法治环境”“全面提升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成绩是用来坚定信心的,问题有助于推进工作。可见的是,与会者在建言献策的同时,也凝聚了高度共识:中国要在今后的时空里日益密切同世界的联系,不断拓宽涉外事务领域,需要不回避问题,以及不回避问题带来的损失。直面问题,是解决问题的最好起点,更是中国从国际规则的学习者、适应者成长为国际规则维护者、建设者的必经之路。
中国已经不可逆转地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当前的很多工作都要在更宏大的背景下部署和开展。写至此处,忽然有些明白:这也许就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反复强调我们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深刻含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