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慈善周刊

广州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添加动力

本报记者 顾磊

为更好地落实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广州市近日出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作为社会组织发展的“高地”,广州一直政策创新不断。今年3月,广州市民政局发布了《广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颇具探索意味。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在全国的发展正在提速。去年底,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随后,各地纷纷出台方案,广东省的“三年专项行动”方案于今年5月发布。

全方位推动

关于“三年行动”,民政部及广东省的方案在目标描述上是一致的,即: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广州市此次出台的《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则是提出了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得到充分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支撑。

如何形成“有力支撑”?在工作任务方面,各级民政部门框架一致,都是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及规范管理计划这“四大计划”来规定任务。不同的是,民政部方案中,这“四大计划”包含的工作任务含有14项内容;广东省方案含19项内容;广州市方案含16项内容,可谓是全方位推动。

《三年行动方案》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的工作任务部分,单独提出要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公益互助活动。要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要求,引导农村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提供生活、就业帮扶。要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要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因地制宜,组织村民参与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增强农村社区服务能力。

除了增加任务,还要注重实效。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计划这一工作任务中,广州市和广东省的方案均增加了“建立评价体系”的工作内容。支持各区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评价方式方法,以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为主要依据,综合考量党的建设、规范化程度、居民评价等指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引导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获得较高等级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在承接服务、委托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大力度培育

从《三年行动方案》可以看出,广州市在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例如,方案中规定,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明确2021年底前,全市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

除了场所,能力建设也是方案的重点。广州市的特色在于,除了面向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每年至少组织1次能力培训,还通过公益创投、微创投等形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与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结对共建”,发展品牌项目,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此外还明确到2023年,每个区培育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和品牌项目数量分别不低于3个。

社区社会组织要发展,示范效应很重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片区的流动人口规模较大,当地也是广州市最大的城中村,垃圾量较大。成立于2019年的大源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助力城乡接合部社区治理,实施“大源村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制定了阶段性分目标,引进和联合市区垃圾分类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培育大源村垃圾分类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公益服务;制定大源社区垃圾分类激励制度,鼓励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此次广州出台的方案,明确规定将大源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确定为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试点单位,在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一阶段,支持白云区民政局加强对试点单位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的指导与服务。

此外,培育工作极为重视补齐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这块“短板”,方案要求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5区至少选取1个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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