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仪 揭春雁 通讯员 郑静
3岁以下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当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愈加旺盛,群众对托育服务的要求正从“幼有所育”转变为“幼有优育”。如何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众需求相匹配的婴幼儿照护体系?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政协常委会会议聚焦提升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质量建言议政。
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佛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协不久前组织开展了调研,对制约佛山市托育照护服务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广大家庭普遍反映“不愿托”“不敢托”“托不起”的主要原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公“缺”民“进”是当前佛山托育服务的现状。调研组发现,佛山市托育服务机构主要以市场力量举办为主,尚未有一家公办托育机构,仅有一家企业为职工子女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能提供的托位为40个。同时,托育机构提供的服务形式大多不够灵活多样,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家庭的多样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
此外,调查数据显示,76%的托育机构表示“教师招聘难,流失率高”是制约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37%的保教人员未持有任何从业资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
市政协副主席唐冬生代表调研组呼吁,政府应进一步深化对托育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策引导,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建设一批标准规范、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公益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聚焦如何加快发展公益普惠托育,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委员建议,加快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托幼一体化模式、机关事业单位模式、社区普惠模式、企业园区模式”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
在制定示范性机构认定标准方面,委员建议,尽快完善并印发佛山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创建标准与流程,推动全市各区建设一批优质示范性托育机构。
市政协常委杨小菁提出,建立托育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和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将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针对托育师资缺口问题,委员建议,加强行业人才储备,在中专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育婴、保育、托育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职前人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
市政协常委刘建萍呼吁,大力推进“南粤家政”等三大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支持承担人社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任务的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建设成为佛山市托育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这些建议都得到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高度肯定。副市长乔羽表示,这项工作牵涉面非常广,接下来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同步推进这项工作。
“今天只是我们专题调研走出的第一步,只有议政成果落实落地,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我们的履职才算取得了实效。”市政协主席胡钛强调,完善议政成果转化机制,推进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凝聚起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