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红兵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通篇学习、整体理解、全面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了其中“法治篇章”。
在“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这一部分,《决议》特别提及两个重大历史事件: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两件事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部分,《决议》指出,“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制定新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当说,这一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是这一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的法律前提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的法治保障。
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部分,《决议》特别指出:“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13个方面内容中,“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位列其中,排序第六。
品读这一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时候,我深深感受到了八个字:一是来之不易。须知如此成就和变革是在曾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严重存在,司法腐败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取得的。二是坚定不移。我们的党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于是,党中央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并由此出台一系列重大法治举措。
在这一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一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律师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显然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律师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对我们律师提出了问题、提出了挑战。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时代的中国律师必须适应、回应,必须服务、满足,而且必须引领人民群众在上述有关法治方面的美好需求、合理诉求和理性要求,做合格的答卷人。
今天的中国律师已发展到逾53万人的总体规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法律服务队伍的主体,我们将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为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的力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