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关注

克服《科普法》实施过程中的局限增强实施成效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1月26日   第 08 版)

张秀华

近20年《科普法》实施成效是显著的,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普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科普事业体系化全面发展;

第二,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快速提升,科普人才队伍逐渐壮大;

第三,科普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科普资源共享工作成效显著;

第四,科普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科普产业呈现发展势头;

第五,政府不断加大科普投入,全国科普经费有所增长;

第六,科普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传播形式多样化。

《科普法》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一定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增强《科普法》的实施成效,及时克服《科普法》实施过程中自身的局限,有必要重新修订该法。

一、修法的依据问题

(1)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科普工作(科普工作地位发生根本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学普及的根本遵循。(以下简称“两翼理论”)此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时代背景发生变化

国内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使我国科普工作面临新要求、新挑战。新时代科普工作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科普法体系,及时修法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普法治体系建设目标、新时代发展理念相一致。

(3)《科普法》自身存在不足

《科普法》颁布施行19年以来一直未修订,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科普法》在立法目的、科普的功能定位、科普的内容、科普主体责任、科普渠道、价值引领等方面都有进行修订的必要性。

随着《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的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科学普及成为科学素质提升的重点工作之一,成为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两翼”之一,对《科普法》进行修订、以法律形式加强对科普工作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刻不容缓。

二、拟修订内容问题

(1)立法目的

对立法目的进行必要补充和调整,为“两翼理论”发挥作用提供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

(2)科普功能定位

科学普及不仅指一般意义上的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和扩散,还包括怎样理解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

(3)科普的内容

A.科学普及的内容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在新时代背景下也包括提高公众获知新兴科学技术和进展的能力。

B.科学普及内容的重心从普及科学知识转移至弘扬科学精神,突出科学精神的引领作用。

(4)不同科普主体的责任(处理好软规范与硬规范关系问题)

应在原则上区分不同性质的科普主体,明确其不同的责任义务,制定不同的奖惩机制。

(5)科普的渠道

新时代开展科普工作,应顺应时代发展,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借助互联网、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创新科普方式方法,满足公众科普需求。

(6)科普的价值引领和政治引领

新时代科普须发挥科普的价值引领和政治引领作用,利用《科普法》捍卫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质,保护真科学。

(7)实证基础

在对《科普法》的执行成效、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本课题,并根据调研、评估结果提出法律修订意见。

(8)修订标准

从标准化、规划化角度进一步完善科普法。在统筹考虑《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的基础上修订本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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