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艳红) 近日,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3年底, 三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指导意见》明确,要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要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要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级民政部门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市场部署监管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信息,依托“金民工程”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要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细化检查标准和整改要求,明确抽查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要制订年度抽查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