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意周刊

保障女性权益,让全职主妇不再“绝望”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27日   第 07 版)

作者:孔德淇

近日,歌手王力宏在微博宣布离婚,其前妻李靓蕾发长文回应,内容指向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公共议题:个人选择放弃驰骋职场,退守家庭之后的经济与思想独立来自何方?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迎来重大调整,明确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对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增加规定,或有望破除这一全职主妇的“绝望”处境。

如今,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提升,各行各业的女性劳动者在岗位上发光发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几乎已成历史,但“料理家务是女性天职”这一刻板印象仍根深蒂固。尽管民法典涉及有关家务劳动补偿的规定,让“家务劳动补偿”有法可依,肯定了女性从事的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且全职太太离婚获家务补偿在司法上已有先例,但仍缺乏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的专门法律。此次修订,则对这一方面规范进行了有力补充。

草案规定,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说,草案是我国法律对婚姻中女性保护越来越人性化、司法越来越尊重现实社会家庭形态的生动实践,充分认可女性在维系家庭中做出的努力,不让其对家庭的贡献被忽视、被辜负,甚至被遗忘,让全职主妇得到应有尊重,使在经济与社会资源上处于劣势的女性获得身心安全与平等地位,在遭受家庭纠纷时得到应有保护。

但也应看到,立法的初衷并非把家务劳动异化为赤裸裸的利益或金钱关系,更不是鼓励在婚姻中女性多付出、男性少付出。抚育子女与照顾家庭不应是妻子的独角戏,付出和牺牲也不是理所当然,更不能陷入被控制与伤害中。在男女平等已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我们呼唤健康平等的性别关系,更需在女性追求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的道路上,不断完善相关保障体系,推动整个社会性别文明进步,给予女性更多自我实现的机会。

事实上,保障女性权益还需配套更多公共服务措施。如今“三孩”时代到来,“适育”家庭特别是适育年龄女性照顾家庭责任越来越重。要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加社区照顾服务,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努力降低育儿成本,让照顾家庭责任逐步摆脱女性化、家庭化和私人化。如此,全职主妇等女性群体才能不再“绝望”,获得更多前行助力、支持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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