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连续第五年缩减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28日   第 01 版)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谢希瑶 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7日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连续第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

根据2021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领域,取消外商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的限制。

2021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同时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在市场调查领域,除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在社会调查领域,允许外商投资社会调查,但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应当具有中国国籍。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修订出台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017年至2020年,我国连续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33项、30项,在金融、汽车等领域推出了一批重大开放举措。

2021-12-28 谢希瑶 安蓓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7299.html 1 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连续第五年缩减 17,299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