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作主题发言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28日   第 03 版)

在筹备本次会议过程中,我们在北京、重庆开展了实地调研,与青海省政协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群众代表进行了视频调研。我结合调研情况作简短发言。

一、抓住关键重点,有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落细重要制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定的重要制度,完善政策法规、工作机制配套,推动制度更管用、更好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强制报告受理处置机制,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做到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入职查询平台和从业禁止执行监督一体化机制。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专门力量。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充实专门力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态势、规律的分析研判,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的专门化、规范化。结合法律堵点、社会热点、实践难点,针对性研究发布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为基层工作提供指引。

三是完善社会化支持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回归社会等工作。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司法社工国家标准,让司法社工工作有章可循。

二、促进“六大保护”融合,切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与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等机制做好衔接;对社会影响恶劣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案件加强类案研究,明确处置流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家庭层面,关键是督促落实好家庭监护责任。学校层面,主要是强化教育主阵地作用,联合司法部门加大法治教育力度,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网络层面,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早日出台,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探索建立互联网行业与司法部门之间侵害行为移交等合作机制,加强企业、家庭、政府、司法等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协同治理。政府层面,健全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立足于新的法律规范和实践需求,抓住新文科建设重大契机,设立适应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的综合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新型研究平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跨学科的未成年人司法、心理、社会工作等理论研究,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青春健康、法治教育等实践基地,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育,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将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与“八五”普法有机结合,精选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阐释,增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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