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介绍情况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28日   第 03 版)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担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更重责任,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检察机关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类案中暴露出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专题调研,向教育部制发“一号检察建议”,这也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把对孩子的保护一体推进,持续做得更实、更细。与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8部委共建强制报告制度,与教育部、公安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被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少捕慎诉慎押”,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依法惩处,管束到位。2021年1至10月,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比2018年分别上升14.3%、11.4%、14.1%。坚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通过办理文身公益诉讼案件,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推动11个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联合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全国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更高期待、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和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履职还不到位,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融与共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促进综合司法保护还不到位。各部门执法司法理念和惩处、保护尺度不尽统一,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参差,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法律政策落实不够,司法保护的力度、犯罪预防的效果都有待提高。二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还需跟进监督。检察机关与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广“督促监护令”,发布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难,有不少“督促监护令”执行中打了折扣。三是促进校园安全防范机制落实不够。一些检察机关对宣传、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重视不够,助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仍需加强。四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还存在差距。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按规定查询等问题,检察机关监督追责、推动整改力度还不够,法律制度尚未真正“长出牙齿”。五是对办案中发现的网络乱象,促请、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治理不够。最高检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问题向工信部发出“六号检察建议”,向国家网信办通报情况,但跟踪落实还需加强。六是检察机关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中,存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到位、监督智慧不足等问题。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都与司法保护密切相关。全国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努力做到“1+5>6”“1+5=实”,为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营造更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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