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

明晰数据权属 促进智慧物流发展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1月18日   第 03 版)

数据是智慧物流的基础要素,制约数据有序流动和合理交换的关键因素是确权。这些年,我国智慧物流发展较快,但数据确权进程缓慢,权责利关系模糊,部门间、政企间信息开放、共享严重不足。“数据孤岛”“数据壁垒”现象普遍,无法串联整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数据,进而对供应链优化调整。数据确权进程缓慢,带来了数据权利难行使、数据开发难收益、数据争夺难有效规制,建议把数据确权作为发展智慧物流的突破口。

一、强化三类主体联动共治。

政府数据如车辆管理信息、交通执法信息、从业人员资质信息等,权属归国家,要体现公共性。应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解决公共数据部门化、部门数据利益化问题,强调公共数据的公益权大于数据的增值权。

行业数据如运输行业、仓储行业、快递行业等总体运行、监测分析、市场预判等,要体现自律性。行业协会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协调各方在共同遵守底线要求、共享利用数据价值方面达成共识。

企业数据如物流企业的运单信息、交易信息等,要体现流通性。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从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流通角度出发,对业务数据进行要素化、资产化开发。

二、明确数据价值开发和共享规则。物流行业数据来源复杂,在守住数据主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不宜过多纠结所有权,应强化使用权,目的是把数据用起来,通过流通把数据用起来才能创造新的价值。但应坚持一定规则,对个人信息必须依法保护;对企业投入收集加工挖掘数据的财产权益必须依法保护。同时依法严防和打击数据垄断、窃取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细化数据分级分类标准。数据安全法提出要建立国家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并将数据划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等。对物流行业来说,数据分级分类要把握好度。建议在国家层面明晰管理机构,进一步细化物流行业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的范围,合理分级分类,在保证安全可控基础上,促进数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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