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冬
“以四川为例,占市场主体71.5%的个体工商户,存活期在3年及以下的为41.4%;占市场主体24.6%的中小微企业,平均生命周期仅2.7年。”谈及目前市场主体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梁伟、张建明、谢商华等提出,目前中小微企业正处于“洗牌期”,小微企业保生存艰难、中型企业转型升级滞后、闲置资产流转难等问题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委员们建议,应进一步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如:将“个转企”注册登记从注销改为变更,简化税收申报手续和流程,免资产变更评估,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原有效许可和资质等证明,免收变更费用;新“转企”企业3年内按企业性质缴纳的税收、社保费,超出部分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国家财政奖励首次“小升规”企业,土地支持“限下”小微企业升“限上”,推动中小企业“升规”,将挂牌范围从股份制扩展到非股份制企业,推动挂牌企业“规改股”“股上市”。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热情,委员们呼吁,应尽快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激励奖励机制和服务体系,鼓励专家团队、优秀人才创办市场主体,促进科研投入和科技成果与产业链供应链精准衔接。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政策协同,为初创企业提供租金、财税、社保、融资等帮扶。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老大难”问题,委员们建议,应创新小微企业征信产品,建立中小企业跨部门信用档案,利用大数据优化信用抵押贷款途径。支持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支行、科技支行、特殊担保机构等科技金融特色机构,建立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和信贷分担风险机制。同时,建立具有公益属性的小微市场主体资产流转服务平台,支持开展小微市场主体资产流转交易;强化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培育、运用和保护,研究将其作为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抵押融资标的的资产评估依据之一,优先提供融资、担保等服务,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