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华彬集团董事长 严彬
“十三五”时期,在低碳试点省市、低碳社区试点的基础上,我国继续推动近零排放区示范工程,但目前绝大多数试点示范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碳汇模式,还没有真正承诺零碳排放目标的零碳园区。进入“十四五”,零碳示范园建设在国内快速推进,重庆、浙江、上海、青岛、雄安等地都开始规划零碳示范园区。具体来讲,零碳园区建设要点包括零碳电力和零碳能源、零碳产业、零碳交通、零碳建筑、零废弃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园区生态绿地碳汇、零碳制度和体制机制等七大重点领域的产品、技术、制度和模式的应用推广,需要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突出温室气体零排放理念和承诺。
为推动零碳园区建设,笔者有四点建议。
第一,率先编制区域净零碳排放规划战略和路线图。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组织开展净零碳排放路线图研究,出台本地区碳中和专项规划,编制零碳示范园的实施方案、建设指南、标准和指标体系。从制度政策层面明确哪些项目和工程可实现零碳,在全国率先建立零碳项目库。零碳项目库作为绿色项目库的子集,以政府资金作为引导,建立零碳技术项目与绿色金融资本之间的对接桥梁,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的困境。
第二,选择本区域内有基础、有条件的重点园区率先打造零碳示范园。“十四五”期间,低碳发展领先的各省市应选择基础良好、条件成熟、意愿强烈的不同类型园区,整合政策、资金、技术和项目开展零碳园区试点创建活动,如零碳商务区、零碳民宿、零碳康养区、零碳科技创新园等,探索适合本区域零碳园区的规划、建设、开发、运营的监管和激励制度体系。
第三,推动零碳理念和目标纳入新建园区规划建设中,建立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要求下,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各省市正在紧锣密鼓地规划建设各类新区、园区和重点项目。应加强园区内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监管制度,建立园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构建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鼓励区域重点项目采用零碳理念,定期进行碳排放相关信息披露,作为财政和金融支持的重要指标。将绿色金融产品与碳足迹挂钩作为创新方向之一,将碳排放和碳足迹纳入区域内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建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将银行资产的碳足迹纳入绿色银行考核,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高碳资产风险权重。
第四,构建有利于社会资本参与零碳园区建设的绿色财政金融激励机制、产品和服务支持体系。当地金融机构应围绕该区域净零排放规划和零碳项目库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积极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沟通,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等政策。发行政府气候债券、碳中和债券等创新绿色债券性产品。围绕三星级绿色建筑、近零碳排放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开展绿色建筑融资创新试点,探索贴标产品创新,积极落实各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