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颖
5月5日,《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中国成为条约的第85个缔约方。
《马拉喀什条约》于2013年6月27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由联合国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该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被称为世界上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2013年6月28日,中国签署了《马拉喀什条约》,成为首批签署方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阎晓宏曾经历了《马拉喀什条约》的酝酿与起草过程,也曾在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上参与对其的讨论,如今,他期待着《马拉喀什条约》生效后,为我国视障人群获得文化权利带来福音。阎晓宏告诉记者,作为《马拉喀什条约》最早的签署方之一,我国对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做了大量工作,这其中,国家版权局、中国残联等机构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版权领域,中国一直高度重视保障视力残疾人等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1991年6月1日施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2020年11月11日,著作权法完成第三次修改,并于2021年6月1日施行,其中将合理使用情形由原来的“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扩展到“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体现了《马拉喀什条约》的核心内容。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马拉喀什条约》。2022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
“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这是一种合理使用。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视障人群的阅读方式和需求也发生变化,不仅有过去的盲文书籍,还出现了有声读物、电影、VR等新的形式。但这些新形式,对视障人群也存在版权障碍,所以总体而言,他们阅读空间所受的限制反而增多了。”阎晓宏表示,通过著作权法修订和《马拉喀什条约》落地,视障人群的阅读资源将更加丰富,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无障碍方式”仍然有一定的限制,即其制作和提供的对象是阅读障碍者,不能扩大范围,这种合理使用不影响同一作品其他版本的发行和销售,不损害著作权人正当的经济利益。应做好宣传,让人们准确理解《马拉喀什条约》的内容。
2021年,民进中央曾提出“关于尽快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充分保障视力障碍者文化权益的提案”,此后不久,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出版和传媒委员会副主任林阳到中国残联参加盲人阅读权益邀访·倾听活动。在与盲人朋友们交流中,林阳了解到视障群体数量很多,而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们对阅读的渴求,“有一位在盲人图书馆工作的朋友,她说盲人朋友学习文化知识的愿望和阅读需求非常强烈,但可供其阅读的盲文书籍数量有限,而且出版时间也很慢,令他们非常苦恼。”林阳说,阅读像阳光一般滋养着他们的心灵,他们热爱阅读、渴望阅读,这种需求应当得到重视和满足。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我国现有视力残疾人约1732万,而阅读障碍者的数量可能会更多。《马拉喀什条约》的受益方不仅包括视力残疾人,还包括由于视觉缺陷、知觉障碍或身体残疾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正常阅读的群体。林阳认为,《马拉喀什条约》的生效,一方面可以使他们阅读全世界的优秀作品;另一方面也使中国的优秀作品为世界其他国家的阅读障碍人群所了解和喜爱。
4月24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在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后,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展现我国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充分尊重人权的国际形象。国家版权局将做好《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制定切合中国实际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授权者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和提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无障碍图书联合会加强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把《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孙宝林看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体现了我国对阅读障碍者平等文化权益的保护,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贯彻和践行。应当积极促进《马拉喀什条约》的实施,为广大阅读障碍者提供丰富多彩的无障碍方式的产品,当前,在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政府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投入。“作为政协委员,更要履职尽责,持续建言献策,推动《马拉喀什条约》实施,让阅读障碍群体能够更好地学习知识、感受文化,让全民阅读更加深入人心。”孙宝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