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惠娟)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该意见明确列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七方面的工作举措,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