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运用“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

北京海淀法院在涉少刑事案件中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5月17日   第 12 版)

作者:计莉卉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至关重要。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中,向三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发出北京市海淀区首份家庭教育令,并开展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

该案中,两名被告人系在校学生,一名为其中一被告人的网友,为替朋友出气,三名被告人与另一伙未成年人约架,继而见面发生殴斗。这三人占了上风,导致对方三人轻微伤,他们还借机向对方索取财物。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考虑到三名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且已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依法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鉴于三名被告人为初次涉罪的未成年人,法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了解了三名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从社会调查中发现其犯罪原因与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三名被告人的父母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或是离异后将孩子交由祖父母照顾疏于管教,或是忙于事业甚少陪伴,或是着力创造优越条件却忽视了孩子的道德教育,缺少对未成年人心理状况、情感需求的关注,以致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未成年人存在的偏差行为,进而导致三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实施违法犯罪。

为督促三名被告人的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法官在宣判后向三名被告人的父母颁布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法官一方面积极与父母沟通,聆听其关于自身教育的反思,找准每个家庭教育问题的症结,制作了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另一方面,法院邀请了海淀区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李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师刘慧娟,与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社工一起,分别为三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一对一”的指导会。

家庭教育指导会当日,法官首先宣布了家庭教育令的内容,指出三名被告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陪伴、增强道德和法治教育、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在随后的“一对一”座谈会上,两名专家就亲子沟通、青少年心理特点等主题开展指导,并与父母互动交流,启发父母思考、提出切实建议。参与该案审判的陪审员结合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表现、自身的经验与父母交流了家庭教育的方法。社工结合社会调查工作中掌握的三名被告人的个性特点和家庭职责分工向父母提出针对性建议。三名被告人的父母与指导老师也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保证今后按照家庭教育令的内容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

海淀法院多年来,始终将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探索,2013年在全国首创“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机制,联动辖区内相关部门为涉少刑事、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及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海淀法院创新打造“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即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根本,利用丰富的民刑案例资源、辖区教育资源等多重优势,采取涉案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辖区普适化家庭教育课堂等多种形式,将法院、妇联、教委、社工等多方力量融合形成乘法效应,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效能倍增的目的。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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