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深度挖掘数据要素经济价值,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三点建议:
一、推动发展底层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数据交易流通的新模式。一是发展数据确权标识技术来解决数据交易流通的权属问题,将原始数据资源转变为可供交易的数字资产。二是发展隐私加密计算技术,推动高价值数据在“可用不可见”的前提下实现流通。三是通过智能数据合约技术推动数据交易模式的演进,为交易合约提供底层技术支撑,推动涵盖数据、算法和算力的综合交易模式。四是创新数据应用追踪技术,加强数据交易的安全合规性和交易透明度、实现市场合规管理的保障。
二、完善数据与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实现分级分层交易,保证数据交易主体和交易流程的合法与合规性。数据上市之前,数据提供方需要出具合规承诺,数据法律服务机构和投资服务机构应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提供必要的上市指导。建立数据分级清单体系,根据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根据不同分级水平,开展差异化的数据管理和数据流通策略。此外,加强售后管理,数据交易完成之后,数据售后使用要建立台账记录,定期披露,并由独立的专业机构进行数据审计。
三、明确地方数据交易场所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路径。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数据交易场所的筹备应从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并对交易场所实行准入管理。同时,数据交易场所的发展应与社会公众利益相一致,以促进整个社会数据资源的高效分配为目标。此外,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领域中介机构作用,大力创新发展数据托管机构、数据评估机构、数据审计机构、数据经纪机构等新型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