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意周刊

“超长预售”亟须“超强监管”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6月13日   第 05 版)

作者:丁波澜

近年来,消费者发现,在各大网购平台上,以预售模式出现的产品越来越多,且预售时间越来越长,有的甚至超过45天。同时,“预售不告知”“超出预售时间发货”“虚假发货”“随意更改发货日期”“无货被退款”等乱象也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消费体验。在微博发起的“你如何看待电商超长预售的做法?”投票中,仅有不足3%的网友能理解商家这种行为,另有近45%的网友选择“预售可以,但‘超长’不行”。

笔者调查发现,超长预售备受诟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商家规避风险。目前,由于疫情影响物流快递不通畅,致使商品发货时间无法明确,收货时间无法预期。商家担心延迟发货被买家投诉以及大批量退单,选择弹性预售来规避风险。还有就是避免存货风险。如服装行业款式更新频繁,商家以预售模式“试水温”,事先锁定部分用户,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

二是商家“饥饿营销”。部分商家将预售模式作为营销宣传和流量增长的手段,故意制造“奇货可居”的假象,以此吸引消费者。尤其是部分热门产品,甚至会有多个预售阶段,吊足了消费者的胃口。

当网店预售成为普遍现象时,消费者由于缺少选择只能被迫接受,而平台作为媒介缺少正向的引导,也导致这种不平等交易的“野蛮生长”,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修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增加“预售时间不得超过7天”,即“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且预售时间不得超过7天。”

市场监管部门与电商平台联手,加强对电商平台预售商品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刚性约束。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对“超长预售”加强整治,规范行业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典型案例。可通过设置微信小程序、官方网站投诉、24小时投诉电话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简化处理流程,从重从快处置,精准快速帮助消费者维权。同时,要向社会面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通过投诉、向法院起诉等渠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督促电商平台建立预售预警机制,要求商家在销售页面显著位置标注预售商品的价格、期限、质量、发货日期、退货条件等,并约定违约责任。平台加强对商家的审核监管,及时发现超长预售等不良行为,超出合理预售期限的商品不予上架,对盲目预售和随意变更、“任性”撤单、一味延迟发货等行为纳入考核,利用扣分处罚、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等手段来敦促商家整改。同时,平台建立便捷的投诉通道,加强实时监管,以便及时发现预售乱象并上报至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快速治理商家违规行为,以法律手段解决诸多预售乱象,最终达到根治的目的。

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规定,平台需出台预售款监管措施,明确预售款需要留在平台上,由平台承担起第三方存管资金管理责任。如果商家不能按期发货,可由平台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将预售款原路退还;如果消费者同意延期,由商家支付延期补偿金,以降低消费者的风险;如果商家始终不发货,或者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商家单方面中止合约,平台可以扣除其保证金,并赔偿给消费者,以提高商家的违约成本。

(作者系农工党党员、浙江省丽水市政协特邀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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