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扎西
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后,中共青海省委及时召开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印发实施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青海省政协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升政协整体功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新格局,推动新时代青海人民政协工作创出了新特色,展现了新作为,开创了新局面。
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彰显新担当。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三力”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和落实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完善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为引领,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专委会学习研讨为常态的理论学习制度机制,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全国政协和省委部署要求,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同时,建立10个微信读书群,扎实开展委员和机关干部读书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书香政协”建设;围绕加强民主监督工作、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政协工作全面提质增效等主题,连续3年开展专题理论研讨,深化了理论联系实际效果。总之,通过扎实有效的政治引领和理论武装,使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切实筑牢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更加自觉、更加坚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打下了坚实思想政治基础。
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展现新作为。始终把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作为主责主业。一是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持续深化全委会协商、常委会协商、双月协商、对口协商等常态化协商议政内涵建设,建立完善以主席集体视察、界别联合调研视察、专委会专项调研视察为重点的民主监督新机制,构建形成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重点提案、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和专委会分工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格局,使各族各界更加灵活、更加经常参与政协协商民主,更好地享受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二是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坚持全过程协商理念,制定协商工作规则,修订完善全委会和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通则、委员履职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落实“三审一报”(专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主席会议分别审议,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协商议题研究确定机制,依托专委会参政议政人才库强化调研协商质量把关,建立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工作机制,推动重要协商成果向社会公开,协商议政水平持续提升。这几年履职中最直观的感受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党政部门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的意识越来越强,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发挥越来越好,省政协每年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要民生问题组织开展40多项重点协商议政活动,基本实现了精准协商、件件有批示、事事有推动的目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效果显著。
在促进大团结大联合上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履职中心环节,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出台凝聚共识的实施意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等主题每年开展凝聚共识主题活动,建立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委员讲堂、委员面对面访谈等凝聚共识有效载体,借助新闻媒体、青海政协微信公众号等,有针对性加强对各族各界的团结引领,着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重大政策举措飞入寻常百姓家。坚持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积极为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更好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合作共事取得丰硕成果。突出青海省情实际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托委员优势强化对界别群众思想引领,我们重视发挥全省政协民族宗教界委员和港澳委员作用、助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做法分别得到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和中央香港工作委员会的肯定。
在强化政协整体功能作用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不懈在全省政协开展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努力提升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委员工作明显加强,首次召开全省政协委员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学习领袖思想,争做责任委员”主题活动,如期完成届内所有省政协委员轮训一遍目标,扎实推进委员履职“四个一”活动,建立完善委员履职管理和考核考评机制,首次在省政协全会上对18名优秀委员进行了表彰,委员参与政协履职的责任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二是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先后制定出台政协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协商建言、民主监督、提案工作、专委会和委员工作、机关建设等方面制度文件80多项,政协工作“四梁八柱”制度构架基本形成,为更好激发和释放人民政协制度效能提供了重要支撑。三是指导基层措施有力,省政协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工作意见精神、推动解决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作为指导基层政协工作的重要任务,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持续用劲发力。特别是抓住去年市县换届有利时机,以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编办和省政协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在市县领导班子换届中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协工作的意见》,并联合省委督查室加大督导落实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协优化委员界别设置,根据青海实际和各市县特点,市州政协设置20-27个界别,县级政协设置15-20个界别并统一规范界别名称;规范专委会设置,市级政协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州级政协设置5个专门委员会,县级政协设置3-4个专门委员会,并统一规范了专委会名称。
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开创新局面。省政协党组切实肩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全国政协和省委关于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紧贴省委中心工作增强思想引导、谋划工作思路、推进履职实践,始终确保了政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协组织特点,注重发挥党组成员和党员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发挥9个专委会分党组抓党建、促协商、带委员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各类履职活动中临时党组织的教育监督作用,在实现“两个全覆盖”上取得了新进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首次召开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出台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建+履职”品牌创建,严肃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全省政协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的政治能力、责任担当和履职意识有了新的加强,为人民政协发挥好“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作者系青海省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