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均
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202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重申了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这是我们党对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是统领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新理念,也是凝聚民营经济同心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新理念。
正确认识“自己人”重要论断的双重内容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包括经济和政治两个层面的内容。经济层面而言,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政治层面而言,民营经济人士是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自己人”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深刻理解“自己人”重要论断的内在逻辑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源于我们党开创的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着深厚的历史、理论和现实逻辑。
从历史逻辑看,这一重要论断源于实践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深入,从计划为主、市场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发展,民营经济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拾遗补阙、有益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从基本经济制度之外进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内,迅速发展起来的过程。党的十六大更是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思想,此后一以贯之并深化发展,从“两个都是”进一步发展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相应地,民营经济人士也从建设者上升为“自己人”。历史地看,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内生于改革开放,内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重要的是,民营经济人士内生于人民,来自我们的人民。他们就是我们的“自己人”。
从理论逻辑看,这一重要论断源于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们党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举。一是所有制理论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突破传统所有制理论的束缚,实现了所有制理论重大创新:从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外部补充的“二元对立”,到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二元并存”,再到民营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的“二元融合”,破除了公私对立观,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新。从计划为主、市场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解决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世界性难题,破除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对立观,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大突破。
从现实逻辑看,这一重要论断源于现实发展。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户数达3516.4万户,就业人数达22833.2万人;个体工商户户数达8261万户,就业人数达17691.2万人。民营经济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发展阶段,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还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积极践行“自己人”的重要论断是关键
党和政府要积极践行,要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自己人”看待,充分信任“自己人”,为“自己人”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一要公平公正。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真谛是公平,要义是不歧视,核心是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民营企业真正成为长期执政必须依靠和团结的重要力量、同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同等保护的企业法人。二要落实好“六项”措施。具体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解决好上述问题,就能有力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发展格局构建,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凝聚起民营经济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民营企业家也要积极践行,要真正以“自己人”的态度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弘扬张謇等爱国企业家精神,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全面提升自己,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新的伟力,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为中央社院统战教研部新阶层新群体教研室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