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慈善周刊

64%的募捐活动公开善款来源去向

河南洪灾募捐活动透明报告发布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7月26日   第 09 版)

本报记者 顾磊

7月20日,基金会中心网发布《河南7·20洪灾相关公开募捐活动透明报告》(简称《报告》),将民政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备案的253个募捐活动纳入观察范围,对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后发现,64%的募捐活动公开了善款的来源与去向,71%的募捐活动公开了募得款物信息,68%的募捐活动公开了使用情况。可以看出,相关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的合规性、专业化、透明度建设仍然有待提升。

《报告》观察的慈善组织在公开募得款物情况时主要可分为4类:一是公开了捐赠人及对应金额的清单;二是在“慈善中国”的募捐进展一项或在机构官网、公众号公开了截至某个时间所募款物总额;三是以新闻或感谢信的形式表示收到了捐赠,已开启救灾活动;四是未公开任何募捐相关信息。

在253个募捐活动中,71%公开了捐赠人清单或阶段性募捐信息,23%未公开任何信息。《报告》指出,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表现更好一些,区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表现稍差。

募捐活动的款物使用情况公开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按照“慈善中国”要求,公开募捐款物的分项用途;另一种是公开善款的拨付对象、直接用于受益人的款物或支出金额。

《报告》显示,68%的募捐活动在使用情况方面合规,至少公开了分项用途、对象/物资、支出金额这三项中的一项,32%的募捐活动完全未公开任何募得款物使用情况。个别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只公开了项目支出金额,并未说明使用方式。

根据《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募捐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公开一次募得款物情况、已使用募得款物的用途情况的相关信息。整体来看,50%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没有公开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使用计划。

《报告》发现,不少募捐活动仅在互联网募捐平台公开信息,一些慈善组织在“慈善中国”公开的募捐收入与其机构官网公布的信息不一致。此外,还有一些机构只有新闻故事而无信息公开,没有公开募得款物的具体情况。因而,《报告》提出,相关募捐活动的合规意识有待提升。

另一个发现是,募捐活动之前和进行中的信息公开优于募捐活动后。慈善组织募捐前和募捐时的信息,如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相对更加透明,而募捐之后的信息相对较少。

本次观察中,105个基金会募捐活动有80个是系统型基金会发起的,所谓“系统型基金会”是指从国家到地方有层级形式,与某个政府部门或群团组织关系密切的基金会。他们在募得款物使用情况和使用计划方面高于整体水平。

“公开透明是慈善组织建立公信力的基石,公开募捐活动是公众问责的焦点。组织的透明水平取决于组织的管理能力。”《报告》指出:“多数组织能够以合规为基础,尽力做到及时向捐赠人和公众进行公开募捐活动的信息公开。这反映了慈善组织整体在透明化、专业化方面的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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