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艳红)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 关爱老人晚年健康”为题召开第十八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对涉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纠纷特点进行介绍,倡导各方主体规范自身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发布会上,据长辛店人民法庭庭长周生辉介绍,5年来,丰台法院共受理40余件涉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件,案由多为侵权责任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此类纠纷频发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养老机构护理精细度不够,未尽到相应护理等级的照顾义务;二是养老机构管理不够完善,存在公共区域护理人员缺位等情况;三是养老机构居住人员众多,因琐事发生冲突致使人身受损害的情形屡见不鲜。
围绕案例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周生辉提出了“两提升两加大”的对策建议。一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精度,完善功能区划分,对不同人群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服务;二是提升子女养老责任意识,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父母居住在养老机构的,子女要经常探望,也要给予老人精神慰藉;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养老机构的经营标准,对于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及时叫停,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平台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认知能力和安全意识。
就如何推动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周生辉表示,丰台法院将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和巡回审判力度,提升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养老机构的履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对于在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与行业协会及监管部门反馈,强化行业规范,个性问题则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建议其改正,共同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环境。
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指出,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生活体面、舒心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今年,《“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发布为养老机构如何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了指引。丰台法院将继续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更多关注老年人的情感利益,为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筑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