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精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对于一个区域来说亦是如此。西部是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其根本原因是科技创新能力较弱,而人才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回顾历史,西部地区每次辉煌与发展都与大量人才注入密切相关。比如,抗战时期,西南联大在昆明立校8年,群星璀璨,大师云集,走出了两院院士171人,8人获得两弹一星功勋奖,4人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人获得诺贝尔奖。新中国成立以来,曾3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每次实施都取得了显著效果,期间大量人才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积极参与西部建设,有力推动了西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战略部署中,人才仍然是西部建设发展的第一驱动力。
西部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经济状况、教育水平等原因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及留住人才方面都存在较大难度。从《中国科技人才发展报告(2020)》中可以看到,我国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中部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约占全国科技人员总量的83.4%,西部12省(区、市)科技人才总量仅占12.7%,且其60%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川、陕、渝三省市。另外,西部人才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难度明显高于中东部地区。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西部地区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者、“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者的比例不超过全国的10%。一些西部人才在项目执行期结束甚至在执行期内向其他地区流转,不仅造成西部人才流失,而且还挤占了西部地区人才的培养资源。西部地区在如此严峻环境下,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很难形成具有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才高地,这将进一步扩大我国西部与中东部间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差距。
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为西部地区引进人才给予了很多政策性倾斜,但西部地区要跟上全国发展的步伐,还需要实施特殊的人才政策。为此,建议在国家人才计划中单独设立“西部人才专项”,为西部搭建优越的人才环境,扶持西部引才、育才和留才。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在国家人才计划中,单独设立国家“西部人才专项”指标,支持长期坚守并服务西部建设的人才或通过引入方式落地西部的人才进行申报。可根据西部各省(区)已有科技创新人才总量和国家级人才数量进行指标划分,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的西部边疆地区。
“西部人才专项”对申报人才在研究及工作领域上的要求,可由西部各省(区)依据各地重点和特色发展领域提出,使“西部人才专项”的实施内容与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实现人才对社会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为保障“西部人才专项”政策的延续性并构建多维度的西部人才机制,可根据人才层次及入选年龄设置青年人才项目和领军人才项目,还可根据不同人才的类别,设置面向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技能及行政管理等项目。
“西部人才专项”纳入国家人才计划统一管理,并与国家有关科技人才计划相衔接。同时,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人才计划,不能重复承担。
为提升“西部人才专项”的吸引力,可加大相应的支持力度,如对执行期满且项目完成良好、切实在西部特色研究领域及发展产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入选者,可予以重点激励,保障人才在西部建设和发展中持续作出贡献。
为减少西部人才的流失,对不同层次“西部人才专项”的项目执行期延伸至5-7年,在执行期内不得调动单位,执行期结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西部边疆省市内流动,不鼓励向中东部地区流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云南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