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艳红)最高法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马岩在会上介绍,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
马岩表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多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取得重要成效。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先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他介绍,2022年3月,最高法对非法集资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定罪处罚标准作了调整完善,结合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增加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同时,注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马岩表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合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切实加强对跨区域、涉众型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审判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资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案件稳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