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在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高质量发展”委员读书群中,由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朱之文主持,委员们就“十八大以来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进行了专题讨论。本刊特别编发,以飨读者。
全国政协委员 韩平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上海市、浙江省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求两省市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这意味着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正式落地。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9个省份进行了高考综合改革。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人才支撑。经过改革开放,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提升,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迫切需要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和杰出创新人才作为支撑,同时,社会也呼唤教育能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以满足经济的转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一方面将牵动整个教育系统的综合改革,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从快速普及转向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创新人才支撑。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多元需求的增加,“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弊端,不利于培养选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不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坚持问题导向:
切实回应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高度关切,坚定保障教育公平的改革方向。在近年来积极探索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区域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公平,实施国家农村欠发达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建立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规则公平,减少和规范各种考试加分政策,目前已取消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这一系列政策,必将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的纵向流动,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切实解决全社会对克服应试教育顽疾的热切期盼,坚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改革方向。着力加强考试科目改革,取消文理分科,规定国家统一高考科目只考语文、数学和外语,对其他科目的考核通过建立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制度,赋予了高中学生课程选择权和考试自主权,高中生在修习必修课程的同时,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学习,保证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综合素质基础。着力建立多元升学渠道,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升学通道。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分类考试、多次考试、考试科目设置、录取模式等方面,真正突破了过去“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为不同的学生选择不同的升学通道提供了可能。这一系列改革打破了过去考试招生制度用一次国家统一考试选拔所有学生、用统一考试科目检测所有学生学业成就、用单一考试分数这把尺子评价所有学生的做法,促进了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了基础教育育人方式转变。以浙江为例,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14年9月,浙江省公布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问题,力图通过创新探索破解改革难题。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设计初期主要想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过少的问题,导致高校和学生的特色发展不明显;二是综合评价选拔的问题,需转变人才选拔的观念和方法;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降低高利害考试给学生及相关人员带来的学习和心理负担。基于上述目标,浙江省高考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从升学路径、考试次数和内容及评价方式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探索,创设了一些前瞻性、有意义的举措,使浙江省高考由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转向内容的公平公正,对浙江省基础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课程改革、课堂改革不断深化,选课走班成为常态,生涯规划指导持续加强,综合素质评价成效明显。育人模式得以转变,实现了从“育分”逐渐走向“育人”。
如果说,1977年恢复高考,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经济社会百废待兴的背景下,向全社会发出了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先声,那么,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则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更加光明的前景的关键时刻,启动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教育革命。
(作者系浙江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