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十分必要。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家”的价值,并致力于构建和谐家庭,搞好家庭教育、培养良好家风,发挥“家”在提高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重视家庭,不仅用“家”来理解人与人,也用“家”来理解人与世界,如《周易》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中庸》讲“亲亲为大”,就是在最亲近的家人中培养爱的能力,然后推己及人。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广到“民胞物与”“泛爱万物”。对于“家”及其核心观念“仁”“孝”“爱”“悌”“敬”等的思考以及大量家训家规、家庭教育实践等,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还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首先要在继承中肯定“家”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意义。“家”是每个人来自何处的源头,是生命赖以存在和安居的庇护所,是心灵得以安顿和慰藉、情感得以依恋的港湾。家是人最重要的物理空间,是一个社会、国家的缩影,是社会有机体的最小细胞。细胞健康,社会才能健康。有家可回能培养起群体感、亲切感、安全感、稳定感。
从伦理学角度看,“家”作为最小的伦理单位,是塑造人伦价值的源头。一个家庭在长期延续过程中,会形成自己独特的风貌。这种精神风貌以一种隐性形态,存在于每个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举手投足间。可见家庭是涵养道德规范,陶冶责任与关爱,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环境。我们需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养个人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