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顾磊
当前,对困难群体的扶助工作中,慈善帮扶已成为政府救助的重要补充,但两者之间仍存在信息不畅、难以有效衔接等问题,亟待在机制上有所突破。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日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多个方面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衔接工作分为建立衔接工作机制、探索救助帮扶方式、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推动数据对接开放、发挥核对支撑作用、强化政策激励支持及加强宣传引导共7个方面。
《通知》要求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在政策、管理、对象、资金等方面相衔接,要整合资源,“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对于慈善组织来说,参与政府救助的条件、程序、运行规范将得到明确。山东省还强调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协调机制,健全与慈善组织会商研判、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通过定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
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如何互为补充?《通知》明确,慈善组织可对政府救助无法覆盖或实施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帮扶,满足多元的救助需求,同时还要“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内容从物质层面向服务层面拓展”。
信息互通共享方面,慈善组织可定期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给民政部门,后者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帮扶方案,实施精准帮扶。更进一步的是推动数据对接开放,《通知》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民政部门“依申请向慈善组织开放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使用功能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根据救助对象意愿,适时向慈善组织推送个人需求信息”。
以往,慈善组织开展项目或服务时,往往在核实情况方面要做大量工作。山东省鼓励引导各类慈善组织在开展救助前就与民政部门沟通,可以“对申请救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报告作为救助确认的重要参考。”
为了加强衔接,山东还将强化政策激励扶持。除了落实税收优惠等利好政策,还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公益救助活动,按规定以采购、委托等形式交由慈善组织承担,通过定期评估的方式,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