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江:
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黄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区域合作和区域整合,支持青川甘毗邻地区共同发展生态旅游、共同建设民族文化产业走廊等。另外,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的旅游协作,打造河洛文化核心传承区,推动开通中华古都游旅游交通专列,推进中华古都文化旅游带建设等。旅游宣传推广方面,指导成立了九省区共同参与的黄河旅游推广联盟,共同打造统一形象,设计统一产品,进行统一营销。
关于“几”字形旅游风景道建设,考虑以黄河流域内国家等级交通线路网为基础,以甘、宁、内蒙、晋、陕、豫、鲁已建成或者规划建设的沿黄旅游公路为依托,以兰州到东营沿河“几”字形省际公路为重点,推进原黄河旅游公路的互联互通,共同推进中国黄河1号旅游公路建设。依托重点城市和重点景区,加强沿黄公路重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和旅游线路的连接贯通,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流域自驾线路。
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一是建设一批展现黄河文化标志性的旅游目的地,上游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中下游地区拥有较多古都、古城、古迹等,要进一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打造高品质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二是打造一批黄河主题的国家级旅游线路,形成中华文明探源、黄河生态文化、中国石窟文化、红色基因传承、黄河乡村振兴等为主题的跨区域旅游线路,将沿黄文化旅游景点连成线、扩成片。三是突出讲好新时代的黄河故事,以中国黄河旅游形象为统领,实施中国黄河国家形象宣传推广行动,加强黄河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另外要发挥九省区旅游推广联盟的平台作用,整合沿线力量,创新智慧旅游,统筹做好线上线下营销。
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强:
关于黄河文物资源调查界定,黄河流域文物资源密集丰富,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共有不可移动文物30余万处,占全国近40%,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000余处。国家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印发《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从文物资源调查、全面研究、系统保护、展示利用、推动黄河文化走出去等方面,系统部署中长期黄河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调查黄河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符合条件的纳入文物保护法定范畴。
关于提升黄河文物展示利用水平,我们积极推进构建黄河文物展示体系,利用重要展示节点、展示区、展示带探索建设黄河文化的文物主题游径。推动沿黄省份成立“黄河流域博物馆联盟”,推出一批聚焦黄河文化核心价值和突出特征的专题展览,用文物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关于加强黄河文物保护力度,我们加大文物督察约谈力度,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突出问题。加强文物修缮与日常保养,探索开展文物预防性保护,已在全国12处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试点。“一锁了之”现象较多出现在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上,山西等省份开展了文物认养等有益探索,我们也在积极出台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关于基建考古机制和考古工作者工作待遇和条件,我们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政策措施,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制度,提升和改善一线考古工作者待遇。
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我们主要做了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力度,基于文物价值,较大幅度提升文物保护级别。二是探索建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机制,出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定级程序和保护管理要求。三是提升保护利用水平,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体系,探索开展区域性集中连片保护,指导开展文明守望工程、拯救老屋行动、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修订完善文物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保护管理、破坏追责等法律依据。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保护责任,加大保护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实施一批抢救性保护工程,畅通公众参与文物保护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