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元丽
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邱亦霖表示,《通知》符合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有效践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原则,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深化债券市场改革。“通过对熊猫债发行资金管理进行跨市场统一规范,完善了熊猫债市场的制度框架,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监管协调性和透明度,促进熊猫债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提升境外机构境内债券融资便利度,有利于境外机构融资渠道拓展与融资结构的优化。熊猫债市场有序扩容也有助于丰富债券市场投资标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的投资产品,提高债券市场交易活力。此外,熊猫债发行优化也将进一步增加人民币债券的流动性,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需求,畅通人民币跨境循环,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邱亦霖如是说。
邱亦霖回忆称,2005年至今,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历程不断推进,开放政策推动下熊猫债市场有序扩容,熊猫债发行管理持续完善。2005年2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0月,伴随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我国发行了首笔人民币债券,外国机构在我国境内市场发行的熊猫债券市场正式开启。2016年,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通知,进一步细化熊猫债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具体管理要求。2018年9月,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为银行间市场熊猫债的发行提供了更为系统性的管理办法,也更加明确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发行的监管以及自律管理框架。随后,交易商协会发布了熊猫债业务指引,并开始对熊猫债境外发债企业进行分类管理。2021年12月2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熊猫债资金账户、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要求。本次《通知》发布标志着熊猫债新规正式落地,债券市场加速实现更高水平开放。
在邱亦霖看来,《通知》从四个方面完善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一是通过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提升了熊猫债的发行便利。二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以便利境外机构统筹管理发债资金。三是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在满足境外机构融资需求的同时,也为境外机构进一步放开衍生套保限制,有效满足境外机构管理汇率风险需求。四是通过本外币一体管理,不对熊猫债募集资金留存境内或汇出境外进行限制,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鼓励以人民币形式使用,能够促进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