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科技时代

突出学术界科技评价主角作用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2月15日   第 07 版)

作者:尚勇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2021年9月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都对完善科技和人才评价机制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机制的指导意见》,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细化为具体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新一轮科技和人才评价体系深化改革的开启。对改革的意义和紧迫性大家都有共识,但更要清醒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现有科技评价体系是在不断改革中形成的,在推进科技进步中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其弊端及负面效应日益突显,最典型问题是其适应不了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新要求。

改革科技评价体系,不能就事论事,更不会一蹴而就。它涉及到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又有较深刻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这次改革,必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弊端,找准症结病源,标本兼治、系统整治。

笔者认为,改革应聚焦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部门在科技评价中包揽事务和行政干预过多,特别在立项评审阶段,基本是政府部门主导,竞争性项目占比过高,而科技评价的主体——学术界应有的主体地位退化为配角。我国重大项目整改缓慢,对重点科学家和团队基地的稳定支持较少,重大发现和颠覆性创新科技成果少,与科技先进国家差距较大。

二是导向急功近利。学术浮躁现象久治不愈。过于偏重追赶而路径依赖明显,重数量而轻质量,追求“短平快”而不重视久久为功的深度探索研究。科技评价与各种名利地位紧密关联,“武大郎开店”现象仍隐形存在,往往不少善于创造创新的年轻“小人物”难以闯关。

三是人情渗透到评审过程,学术诚信贬值。科技发达国家实践十分成功的“同行评价”在我国走形变味,难以摆脱人情文化的藩篱。各种立项、评审验收、评奖等各环节,找门子、拉关系,跑“部”公关,甚至请客送礼,歪风邪气屡禁不绝;导致门派、圈子等人情关系网潜形作怪。

四是评审方法不科学周全。甚至衍生为评价“一刀切”“一锅烩”,导致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问题突出。

笔者认为,要采取标本兼治,系统整治,与科技和人才管理改革系统推进,聚焦难点,抓住要害,提几点建议:

第一,转化评价主体,下放政府权力,突出学术界的主角作用。科技管理部门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做好规则制定者和执行监督者,把评价的具体职能和责任下放到学术界,支持其当好评价的主角。对应用型科技项目,赋予业务主管部门更多立项和验收评审权,权责统一。进一步发挥好科协学术团体作为第三方评价的作用。

第二,回归评价本能,摆脱“帽子”等成见干扰,突显学术和社会价值。评价应聚焦项目本身的水平和价值客观评判,决不能被申报者现有的学术地位所先入为主,不能把“各种帽子”荣誉及其他成见掺杂在评价中。当今科技评价特别要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要求,把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重大原始创新的研究立项摆在优先位置。

第三,改进评价办法,科学设置标准和规范。按照《评价意见》的原则,对科技评价进行科学分类,研制易操作、体现科研规律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相关指标权重。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机器智能科技评价系统,将人员与机器评价相结合、互补相促,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应下气力改革完善推广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同行评议制度。

第四,排除“人情”舞弊,严格诚信制度,保障评审公平。保证科技评价制度公正有效和公信力,首先要求评审者的客观公正、铁面无私,最关键最难的是要过“人情关”。失去科技评价公允是评审者的失信行为,要像对待学术造假一样严厉,一旦发现,列入诚信惩治黑名单。要学习借鉴全面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成功经验,严肃整治学术界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是提升科技评价质量和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所在。

第五,深化奖励改革,提高评价权威性。奖励是科技评价、激励创新的有力手段,我国科技奖励效用递减问题日益突出,深化奖励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这里不再赘述,建议明年将科技奖励改革作为全国政协专题协商议题。

(作者系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科学技术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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