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县域社会治理要关注“情感能量”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2月20日   第 03 版)

作者:何蓉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胜利收官、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以县城为主的城镇化建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亮点。

城镇化过程带来了迅速增加的社会流动性,城镇人口构成更为多样,在此过程中,社会矛盾汇聚、放大,再加上网络时代的信息传递等因素,对县域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提出了切实的挑战。

首先,社会治理是一个理性的概念,但社会心态的“情感能量”并非总能用理性方式解决。对于新的城镇居民而言,城镇化的另一面是渐行渐远的故乡,社会生活走向个体化,一些传统的人际关系纽带在相当程度上“失能”,因此,人心需要安顿,社会团结需要在新的环境中重建。

其次是特殊群体的心理服务问题:城镇新增人口中的很大一块是从乡村“虹吸”到县城里的,他们的拆迁安置、商品房购买、小区物业管理等都是城市管理者需要应对的大事,不仅要化解矛盾,而且要疏解怨气;而原本散居的一些困难群体,如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精神病患者、遭遇成长困难的“问题”少年等群体的照护等任务,也有相当部分会“上移”到城镇,他们需要政策、需要服务、也需要心理慰藉与疏导。

第三,在城市环境下,社会情绪更易引发舆情。城市人口密集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媒介传播的放大效应,有可能让偶发事件演变成一场舆情,担忧、恐惧等负向情绪容易被激发,引发认知偏差。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为避免县域城镇化进程中的可能出现的“治理失灵”,需要加强社会心理建设,塑造积极社会心态,有助于构建互信、培育良俗、凝聚共识、构建和谐。

党建引领“情感治理”,助力良好社会心态建设。基层党建工作是推动和引领基层治理的根本。为基层党委赋能将有效地建立社会心态建设与治理的联系。基层党建与社会心态建设相结合,在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时及时转换角色,必要时由治理主体的角色转换为“倾听者”的角色,稳定民众预期,疏导社会情绪,形成积极心态的调控机制。对于无法立即转变的根深蒂固的心态,要在承认这些心态的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寻找到更为有效和契合性的治理策略。

县域社会心态治理实现视角转变,即由健康视角向社会视角转变、由管控视角向预防视角转变。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推广社会心理知识和积极心理干预,向有需求的个人提供专业的、科学的心理咨询,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充分发挥积极情感的黏合剂作用。建议在县域社区建设中推进心理社工的设立,形成社会心态建设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联结。心理社工可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为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心理疏导与干预,帮助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体系,主动发现、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心理问题。

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相关部门积极为城市居民的公共生活、相互交流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城镇配备公共图书馆、青少年宫等设施,为居民小区配套公园、绿地、文体设施,通过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书店、书吧等具有社会心理服务功能的企业发展。

重视县域青年群体社会心态的调控和引导,家庭、县域教育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培训学校、社区等形成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培育的治理格局。落实家庭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主体。综治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家庭提供亲子心理教育服务。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建立针对心理疾患的医学介入,逐步为学校和社区配备心理咨询师、医疗社工,有效弥补医院医务社工人才短缺的情况。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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