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等低收入群体,是具有托底保障作用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怀。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赵德明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政策不合理的问题。
赵德明以贵州为例解释说,截至2022年9月底,参保人数达到1932.1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490.84万人。贵州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6%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但是,如果参保人因工作变动等因素无力负担个人缴纳部分,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只能转出个人账户累积额,而已缴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部分不能转出,使得参保人陷入转出则损失较大、不转出则无力缴纳的两难。
为此,赵德明建议,可以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政策规定,对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进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将参保人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累积额全部转入转移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作为到龄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