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盘式’‘形式化’‘拉郎配’联合,‘跑项目’‘分资源’‘填表性’合作,解决不了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全国两会期间,谈及推进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话题时,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研究室主任王汝芳一语中的,“创新联合体各方要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发挥领军企业的市场优势,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做到需求与供给相互牵引、协同进化,前端与后端无缝衔接,形成体系化持续性创新力量。”
王汝芳发现,目前各地对创新联合体的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其使命定位、组建方式以及创新机制等多个关键问题理解仍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规定和做法千差万别,工作力度和进度参差不齐。
“部分省市甚至还没有放弃传统思维,有些创新联合体依然由科研机构而非领军企业牵头;有些只是立足成果转化而攻关核心技术的意愿不足;有些参与方之间关系像联盟一样松散,大多制度创新不够且并未真正建立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没能实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未能彰显创新联合体的特色。”王汝芳说。
为扎实推进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协同创新形成新突破,王汝芳建议,应坚持科技领军企业主导,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科技类新产品、新服务,需要经历从理论可行性到技术可行性的验证,并根据市场反馈、用户体验不断优化,持续推动迭代创新。这一过程,特别是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工程性突破的,唯有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主导作用,发挥其引领需求、集成创新和组织平台等优势才能实现。”王汝芳说。
创新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勇闯技术“无人区”,必然伴随着不可预知的困难和风险。“要完善创新的负面清单制度,细化尽职免责办法,营造‘想创新敢创新’氛围。”王汝芳建议,尽快总结创新联合体建设发展的典型做法,及时评估各地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的阶段成效,挖掘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建议制定国家层面促进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指引意见,明确使命定位、组建方式等基本要求,出台先行先试政策,促进协同创新形成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