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测算,我国光伏发电装机总量2025年将达到730GW,2035年有望达到3000GW。”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张利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光伏产业的高速发展,废弃光伏组件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理成为全球关注的难题。
张利文给出这样一组数据:基于国家能源局对以往光伏装机数量的统计,按照光伏组件20-25年的设计寿命预测,2025年前后我国首批光伏组件将陆续退役,2030年达到150万吨左右,迎来高峰。“但是,一方面预测并没有考虑到光伏产业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早期投入的光伏组件产品成熟度低、质量参差不齐,加上人为运维不到位或自然环境造成的损毁,及组件本身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变质、电池转化效率降低等问题,大量组件达不到退役期就会被提前淘汰,组件报废高峰或将提前到来。”张利文补充道。
在张利文看来,光伏组件达到寿命年限后如果不妥善回收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直接掩埋,既占用大量的土地,同时组件所含有的银、铜、锡等重金属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如果对组件进行焚烧,则会释放二氧化硫、氟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退役光伏组件的资源化利用是光伏产业实现绿色闭环的“最后一公里”。
张利文在调研中发现,全行业对这个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目前,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相关企业,对退役光伏组件将会带来的环境问题还没有引起重视,对其问题的紧迫性、重要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此外,政策体系尚不健全。目前发布的政策文件多围绕技术研发,在市场引导、回收企业规范管理等方面政策还不健全。由于缺乏政策约束,多数发电企业退役光伏组件或填埋或焚烧,对环境造成极大隐患。“技术路线仍需完善,光伏组件回收经济收益低,及光伏组件回收、报废溯源性差也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张利文补充道。
为此,张利文建议:一是统筹规划退役光伏组件的高效低碳处理。将退役光伏组件的回收利用纳入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国光伏产业现状、发展规划和光伏组件退役计划,提前谋划回收企业数量和产业规模,尽快形成与我国光伏组件退役规模相匹配的高效回收和利用产业体系。二是完善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和支持政策。尽快开展政策研究,明确回收责任主体,规定强制要求和回收企业准入门槛,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其中;加快完善回收企业管理标准、技术规范、绿色评价等管理办法,形成专业化的回收管理体系。三是探索光伏回收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探索全生命周期内资源环境责任履行模式;探索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生产企业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产品回收处理责任也可以通过生产企业依法缴纳相关基金、对专业企业补贴等方式实现。四是推动建设光伏回收工程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交流合作,把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鼓励光伏领域龙头企业按照可回收理念开展产品生态设计,在光伏制造新材料、新型组件回收处理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在条件成熟地区建设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加快光伏组件回收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进程。五是建立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废旧组件回收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等信息溯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信息断点,形成更加高效完善的回收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