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资产是慈善行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做强做大慈善资产对于慈善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目前有关慈善资产投资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都难以落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告诉记者,慈善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及其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然而,按财税相关政策规定,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收入是免税的,而投资收益(除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之外)却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龙墨认为,对于一家慈善组织而言,捐赠收入与投资收益有很多共同点,如管理主体相同,均为慈善组织;资金用途相同,均要求全部用于慈善目的;管理规范相同,均须遵守慈善法、民政部门规章及本组织章程之相关规定。
对慈善资产投资收益课以企业所得税,使得国内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的微型化态势明显。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19日,我国有9250家基金会,注册资金200万元到1000万元的微型和小型基金会近7000家,占比76%。根据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的统计,2017年-2020年,我国基金会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不到1.3%,调整后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不到1%。
慈善组织选择在银行吃利息可以不纳税,但近年来银行存款的收益率稳中有降。如果慈善组织想多一点流动性、多一点可能的收益而选择其他金融产品,就需要面临纳税问题。据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统计,2020年,我国基金会投资收益总额为69亿元。若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全额缴纳,其税收总额也仅有17亿元。
龙墨认为,慈善资产是个人或组织在国家免税政策鼓励下自愿捐赠形成的资产,慈善资产的收益及本金只能用于公益,让这些资产做大,对增强慈善组织的“造血功能”,鼓励社会慈善资产的积累,助力第三次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影响重大。
就此她建议,在慈善法修订中,做出更为合理的制度安排,对慈善资产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优惠政策。“一旦我国慈善资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将极大激发设立本土家族基金会和慈善信托的热情。”龙墨认为,继养老金、企业年金获得上市后,慈善基金也可成为资本市场的一支新兴力量,撬动数倍于投资的市场(企业)规模,这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国家税基,都是非常利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