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要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如今,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已在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安徽等 15省、市215个县区开展,参与群众达到753.7万人。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医疗副主任林敏看来,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林敏专门对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发展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国两会提交了相关提案。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农村基层公益互助活动。”林敏说,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中,以群众互助出资为主,社会、村集体、政府量力而行资助,筹集的互助资金全部放在乡镇账上规范管理,全部用于按病种公平补助给住院群众,“重点补助大病,小病也有补助,由成熟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科学简便的专业服务。”
通过调研,林敏看到,目前乡村医疗互助新保障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没有形成相应的政策和工作体系。林敏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纳入乡村振兴政策体系,明确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定位和工作目标。”另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可以由国家乡村振兴局提炼总结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经验,制定加快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发展的工作方案,统筹管理并全面推广乡村公益医疗互助。”
这一年,林敏关注的另一个重点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级扩面。林敏说,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年老患病时,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口照护需求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林敏认为,应尽快总结试点地区经验,找出最具普适性的全国统一的参保标准和失能评估标准,“各省市也应在执行全国统一参保标准和失能评估标准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设置个性化的护理服务项目,在统一标准的同时,又能使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丰富的照护服务。”林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