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健康

全国政协委员张伟滨:

破除四个困境,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本报记者 刘喜梅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3月15日   第 10 版)

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关乎民生福祉,又可带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但医药科技成果转化难度更大、要求更严、审批流程更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日前在两会上呼吁,医药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普遍存在缺依据、不敢转、不会转、路不通四个现实困境,亟待制定针对性改进策略。

“以最重要的价值评估为例,2019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科技成果转化程序彻底放权给单位,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都由单位自行决定和议价,转化收入全部归属单位。但公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涉及后勤、信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科教等多个部门,难以综合定价,导致公立医院在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缺少依据,难以适用。再比如,当前,科创部门虽然出台了支持成果转化的新政,但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仍按旧标准执行,科创人员和管理者担心成果转化触发财务风险。在现实中,由于生物医药行业有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权威定价体系未形成,因此,大量前景不明的医学成果,估值时不确定性大,一旦后期实际市值高,极可能在事后审计中,被认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些原因,导致了公立医院和科创人员在面对科研成果转化时常常‘不敢转’。”张伟滨介绍,除了“不敢转”,因我国大部分高校、医院缺乏医学研究成果的专业转化团队,而科研成果转化所涉流程复杂,又导致了研究主体“不会转”。

“路不通”,也是影响我国医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原因。张伟滨告诉记者,科技成果转化有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作价入股投资三种方式,前两种方式流程简单,但往往不适合高水平医学成果转化。作价投资方式流程相对复杂,但更适合医学成果转化,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也小。

“虽国家早有政策鼓励作价投资,但应用极少,如上海市2020年应用案例仅为个位数。究其原因,一是当前政策不允许医生占有企业股份,2012年人社部和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参与经营类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二是各地公立医院也多有‘不允许医院以代持方式成为股东’的规定;三是医院作价入股存在监管风险,医生研究成果最终会形成产品进入医院使用,如何避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需要更完善的政策规章。”张伟滨介绍。

在张伟滨看来,破除上述困境,需要多部门协同完善政策,畅通作价投资等转化渠道,完善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以提升医学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和能级。

“这一过程中可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比如,华西等医院转化经验,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百米;斯坦福的OTL模式则已成为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该模式主动出击寻找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并设立技术经理人对每项成果全权负责沟通、专利、谈判及收益分配等,增强了成果转化效率。”张伟滨说。

张伟滨还提醒,应“依托高校”组建专职辅助转化团队以提升转化效率。这是因为,高校成果转化体量大,且高水平医院大多是高校附属医院,也是临床验证和转化应用的主要基地,转化辅助团队设在高校能更好沟通上下游、辐射学校/附属医院及科研院所,因而高校应成为专职辅助转化人才集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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