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社会工作积蓄着勃勃待发的生机。
全国两会期间,与之相关的方方面面备受全国政协委员关注,每一件提案,都紧扣更好地发展,每一条建议,都饱含为民情怀。
——编者
“我觉得这份工作很有意义,也能够锻炼自己的能力,找到人生的价值。”不久前,一场校园招聘会走进四川绵阳师范学院。就读社会工作专业的李梅梅思索再三后,把简历投递给一家社会组织,期待着课堂所学与现实工作发生一场美好的“化学反应”。
招聘会当天,60余家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了300余个就业岗位。其中,占半数以上的社工岗位得到了相关专业学生的青睐。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日益壮大,覆盖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教育辅导、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等多个服务领域,“有困难找社工”的理念正日渐深入人心。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绩斐然的同时,社会工作的广大从业者,同样面临职业成长中的诸多问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苗延红提交提案,建议以社会工作者立法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立法。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从业资格、权利义务、登记管理、继续教育等缺乏法律保障和约束,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职权不足,上位法的缺失和政策刚性不足,制约了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苗延红在提案中表示,当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和统一的社会工作法或者社会工作者法,更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这份提案认为,以立法引领和保障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柔性服务驱动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
提案建议,以社会工作者立法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立法。要对社会工作主体、服务对象等作出全面规范,并以社会工作法为基础,推动形成高低搭配、功能完备、上下联通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立法导向,一方面要培育社会工作机构的内部治理能力、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加强对机构运营的管理,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非营利性。
与此同时,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立法定位,以过去十年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的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政策为基础,进行改革和创新。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专家参与和民间参与并重的立法路径,自上而下推进立法进程,吸纳法学专家及社会工作学专家参与其中,广泛征求行业从业者及各界群众的意见,保证立法的公平、正当、科学、规范及可操作性。
此外,提案还建议,社会工作者立法要以制度设计搭建立法框架,明确社会工作者的法律地位、政府的主导地位,设置社会工作者职业准入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