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制止餐饮浪费不能止于提醒

徐小飞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3月28日   第 12 版)

近年来,随着“光盘行动”的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不过,有媒体调查发现,在举办婚宴、商务宴请等场合,“舌尖上的浪费”仍时有发生,菜吃不完、剩菜不打包的情况有所抬头。不少餐饮企业不提供小份菜、半份餐,对引导适量点餐也缺乏积极性。

在餐厅就餐,一些顾客对“爱惜粮食、光盘行动”等规定熟视无睹,“点一大堆、剩一大堆”的现象非常严重,经营者和服务人员对此见怪不怪,既不制止,更不会收取额外餐费。为了制止“舌尖上的浪费”,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制定规章制度。例如,湖北省商务厅曾印发《湖北省制止餐饮浪费行业规范(试行)》,要求餐饮经营者要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剩食打包服务,提倡剩食打包积分奖励,对剩食超过一定数量不打包者,增加餐余收费。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下更应该成为一种社会风尚。然而,揆诸现实,有的消费者讲排场、好面子,请客点菜喜欢多多益善,却不好意思打包;而餐厅的经营者和服务人员对此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谓是,“盛宴”始,“剩宴”终。

其实,餐饮浪费是公事而不是私事,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有关于制止浪费的规定,如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但有些规定缺乏必要的刚性约束措施和惩戒机制,也没有对制止浪费行为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当前,有关部门对制止餐饮浪费要加强并完善立法,明确职能部门、餐饮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的法律责任,制定具体惩戒措施,让规章制度长出牙齿。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餐饮浪费应予提醒,但制止餐饮浪费不能止于提醒,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社会和法律责任。在新加坡,到饭店吃饭,服务员会劝客人不要点超过食量的饭菜,如果执意点了而吃不完,饭店会按照有关规定加倍收费。在瑞士,一些饭店明文规定不许浪费食物,否则罚款。说教千次,不如惩戒一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得到有效执行,否则将形同虚设。现实中,一些遏制餐饮浪费的制度之所以不能很好落地,是因为惩戒手段失之于无、失之于软,浪费粮食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惩戒。

事实上,只有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发现一起、惩戒一起、教育一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要求和理念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的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精神状态、一种生活方式,餐饮浪费现象才能得到有效制止。

(作者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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