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在武汉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两年期的付费健身卡,2021年1月,健身俱乐部表示因迁址,暂停营业,高某等会员反复催问何时恢复营业无果,要求解除合同办理退款,遭到健身俱乐部拒绝,高某到法院起诉了健身俱乐部。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将该纠纷委派某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最终,调解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成功化解了纠纷。
高某的案例属于预付卡消费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有逐渐增加的势头。在本案中,调解员做到了两点:一是依法调解,释法说理,提出调解方案,为合同解除打下基础;二是以情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受疫情的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调解员对双方都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近年来,发生在中小微企业的许多商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以最小的成本得以解决,商会人民调解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月28日,武汉市工商联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商会人民调解培育培优工作推进会,会上宣布“武汉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武汉众和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正式成立,工作站的设立为民企商事纠纷人民调解作出了新的制度性尝试。
目前,探索“多元调解”新模式在武汉各市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陆续铺开,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力争让商会覆盖的每一家企业、每一名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扶助。
武汉市工商联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市总商会调解委员会,建立“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成立商会调解组织10个,256家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武汉市工商联联合市法院成立“武汉市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给予专项补助经费;与湖北自贸区知识产权和商事调解中心合作开展诉前调解。根据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显示,武汉市调解矛盾纠纷755件,其中调解成功457件。以商会调解为基础,武汉市工商联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区工商联与政法机关建立联络机制。市工商联与法院建立联系机制的做法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创新案例。
在武汉市黄陂区,区工商联带领辖属24个商协会,紧紧围绕“法治黄陂”建设目标,提出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或矛盾调解中心的“1+1+2”工作思路,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截至目前,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已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160余次,为企业避免损失870余万元,为企业员工挽回损失60余万元。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与江汉总商会设立全市首家“江汉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2020年7月,双方充分结合法院、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商联广泛联系企业优势,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开辟立案、审判、执行的“三优先”绿色通道,形成律师调解、商会参与、法官指导“三合一”调解纠纷模式。截至2023年4月,服务站累计办理的涉企业调解案件2090件,调解成功655件,调解成功标的63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为3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联系着众多的中小微企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商会调解依托‘商人纠纷商会解’的优势,把大量矛盾风险化解在商会、解决在萌芽状态,已经成为民营经济领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创新。”一位武汉市工商联负责人说。
据了解,武汉市各区工商联正在抓紧成立本级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年底前做到全覆盖,确保工商联所属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年底前设立数达到所属商会总数的50%。同时,武汉市工商联还提出,加强与公检法司部门联系协作,共同建立健全深化服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沟通联系协作机制,各区工商联与本级公检法司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要做到全覆盖。
(胡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