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统战新闻

民革陕西省委会建议

规范“生鲜灯”使用 还食品“真面目”

记者 路强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5月10日   第 03 版)

本报讯(记者 路强)近年来,各类商超、菜市场、小门市等商家,在售卖肉类、海鲜、果蔬的时候都在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近日,在陕西省政协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民革陕西省委会表示,由于“生鲜灯”照明使用无统一规范,部分商家过度使用“生鲜灯”,导致消费者很难分辨食物的新鲜程度,对百姓的消费判断造成误导,为此建议,规范“生鲜灯”使用,还食品本色。

民革陕西省委会举例说,比如,在暖红色“生鲜灯”照射下,原本在自然光下呈白色或淡粉色的猪肉,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加新鲜诱人;而在绿白光“生鲜灯”照射下,蔬菜也显得更加青翠欲滴。即便消费者在购买后觉得有色差,也无法要求商家退货或赔偿。现实中,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商品的案例大量存在。

对此,民革陕西省委会建议:开展整改堵塞监管漏洞。市场监管部门应明确食品类商品销售时使用照明设备的标准,明确照明设备的照度、功率、色度等标准技术参数范围,确立违规、违法的界限;开展“生鲜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除各超市、菜场、门市等重点环节的违规照明设备,加强照明设备的监管处罚力度,还商品“真面目”;设立专门的消费者维权通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民革陕西省委会还建议,要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超市和市场管理者应作为主体,规范管理,强化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杜绝利用灯光为产品“遮丑”,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现象发生。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多加辨别,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对比观察商品的颜色,不受灯光干扰,仔细辨别商品品质,避免因商家使用“生鲜灯”而购买到不新鲜或不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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