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 徐艳红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5月30日   第 12 版)

本报讯(记者 徐艳红)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解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表示,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问题中,强奸、猥亵等性侵害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起草《解释》时,严格遵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和坚持特殊、优先保护三项原则。

何莉介绍,《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针对刑法规定的“奸淫幼女从重处罚”,《解释》列举了六项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包括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奸淫的,侵入住宅、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奸淫的,等等。

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解释》列举了七项刑法规定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情节要加重处罚。如非法拘禁或者利用毒品诱骗、控制被害人的,当加重处罚。《解释》对刑法规定的“奸淫造成幼女伤害”加重处罚情节作了细化。

明确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解释》第五条从犯罪时间、人数、手段、后果等方面,明确了刑法新增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情节恶劣”、应当加重处罚的认定标准。《解释》第六条还规定,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法定刑较重的强奸罪定罪处罚。

明确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解释》第七条、第八条分别针对刑法新增的猥亵“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以及“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两项加重处罚情节,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如明确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明确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解释》第九条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支持被害人医疗费的范围予以明确。《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此类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并将根据鉴定意见、医疗诊断书等证明需要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规定为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的合理费用,彰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优先保护。

2023-05-30 记者 徐艳红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44275.html 1 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44,275 /enpproperty-->